2012年05月31日 星期四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联系我们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监管纪事 > 政策解读
中国证监会印发《中国证监会关于推出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31 字号:T|T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资本市场新“国九条”要求,推动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市场高质量发展,丰富资本市场投融资工具,支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持续增强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中国证监会制定了《中国证监会关于推出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自2025年12月31日起实施。

《公告》共八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产品定义,商业不动产REITs是指通过持有商业不动产以获取稳定现金流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的封闭式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二是基金注册及运营管理要求,明确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尽职调查、申请材料、商业不动产等方面要求,以及基金管理人的主动运营管理责任。三是发挥基金管理人和专业机构作用,压严压实责任,要求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监管要求。四是强化监管责任,明确各监管机构依法依规履行商业不动产REITs监管和风险监测处置等职责。此外,商业不动产REITs其他有关事宜,参照《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前期,中国证监会就《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方对《公告》的基本思路和主要内容总体认可。中国证监会对反馈意见逐条进行了认真研究,充分吸收合理意见。后续,中国证监会将做好《公告》落地实施工作。

中国证监会印发《中国证监会关于推出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的公告》_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收藏】【打印】【关闭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3 福建省证券期货业协会
技术支持:福建省证券期货业协会 备案号:闽ICP备16025363号-1
地址:福州市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10号楼华兴创业中心2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