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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福建辖区证券期货行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规范(2022年修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3 字号:T|T

各会员单位:

为有效引导行业全面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升经纪业务产品销售和服务提供合规运作水平,2017年10月,福建省证券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发布实施《经纪业务产品销售和服务提供负面清单》。现为进一步强化福建辖区证券期货行业从业人员的合规意识,提升行业合规管理成效,近期协会组织合规风控、纠纷调解专业委员会对该负面清单进行了修订,制定了《福建辖区证券期货行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规范(2022年修订)》(见附件),该规范经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即日起实施。《经纪业务产品销售和服务提供负面清单》即日废止。请各会员单位遵守执行。

附件:福建辖区证券期货行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规范(2022年修订)

 

               福建省证券期货业协会      

               2023年3月13日



word版本:闽证协〔2023〕13号 关于印发《福建辖区证券期货行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规范(2022年修订)》的通知

盖章版本:闽证协〔2023〕13号 关于印发《福建辖区证券期货行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规范(2022年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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