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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香港证券及期货从业员资格考试公告(第2号)
发布时间:2020-07-17 字号:T|T

  根据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签署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下简称“CEPA”),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确定了两地证券、期货及基金从业人员资格互认的具体安排。

  根据上述安排,内地证券期货基金专业人员(指完成备案的内地证券从业人员、拥有有效的期货或基金执业资格的中国公民)通过由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主办、中国证券业协会承办的香港证券及期货从业员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香港资格考试”)卷一《基本证券及期货规例》、卷二《证券规例》、卷三《衍生工具规例》、卷五《机构融资规例》、卷六《资产管理规例》、卷十六《保荐人(代表)》,并符合香港证监会所列的发牌条件,即可申请相关牌照,而无须通过专业知识考试。经此途径取得行业执业证书的内地专业人员,将被视作符合香港负责人或代表的行业资格。

  现将此次香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试卷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卷一《基本证券及期货规例》

  202173

  (星期六)

  14:0015:30

  卷二《证券规例》

  16:0017:00

  卷三《衍生工具规例》

  卷五《机构融资规例》

  卷六《资产管理规例》

  卷十六《保荐人(代表)

  考试地点:北京、上海、深圳、西安、武汉和成都6个城市,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提示:考生报名成功后,请考生关注所报考区疫情防控要求,如出现调整,请考生在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参加考试;如果报名后考区不能正常组织考试,协会将取消当地考试,并为已报考考生办理退款。

  二、报名日期及费用

  (一)报名时间:51815时~61615

  (二)报名费用:

  卷一:人民币1100/

  卷二、卷三、卷五、卷六、卷十六:均为人民币1210/

  符合报考资格的内地证券期货基金专业人员可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指定的方式及时缴纳报名费用。

  三、报考资格

  报考香港资格考试的考生必须为中国公民,并备案为有效的证券从业人员或拥有有效的内地期货或基金执业资格,即:

  1.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证券从业人员;或

  2.拥有中国期货业协会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或

  3.拥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

  报考考生需对其所提交的报考资料及是否符合报考资格的真实性负责。

  四、考试形式及合格线

  科目

 考试形式

 题量/

  考试时长/

 合格线

 卷一《基本证券及期货规例》

  闭卷机考

  60

  90

  70%

  卷二《证券规例》

  40

  60

  卷三《衍生工具规例》

  卷五《机构融资规例》

  卷六《资产管理规例》

  卷十六《保荐人(代表)

  注:考生可于考试后约14个工作日通过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电子服务网站(https://login.hksi.org/login)查阅其考试成绩。有关登入电子服务网站的程序,请按照考试手册第8.1项之提示。

  香港资格考试成绩可用于申请香港证监会相关牌照,有效期为3年,即考生须在通过卷一考试后的3年内向香港证监会申请相关受规管活动的代表牌照;或在3年内通过卷一+卷二/卷三/卷五/卷六/卷十六,并向香港证监会申请相关受规管活动的负责人员牌照

    所有资格考试的考卷(包括卷一、二、三、五、六及十六)没有通过考试的次序,考生可按自己的需要报考不同的考卷,即卷二、三、五、六及十六的考试可在未通过卷一的情况下直接报考。

    *申请为保荐人(代表)除须通过相关考卷外,申请人还须维持作为香港证监会第6类受规管活动的持牌人士。

  有关申请香港证监会牌照的详情可浏览香港证监会官方网站。

  五、考试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考试后约14个工作日透过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电子服务网站(https://login.hksi.org/login)查阅其考试成绩。有关登入电子服务网站的程序,请按照资格考试手册第8.1项之提示。

  六、背景资料

  关于香港证券及期货业的发牌制度及CEPA下的资格相互认可的有关规定:

  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单一发牌制度有十种类别的受规管活动。每位持牌人或注册人士只需根据单一牌照或注册,便可从事不同类别的受规管活动。该十类受规管活动如下:

受规管活动类别

  受规管活动

  第一类

  证券交易

  第二类

  期货合约交易

  第三类

  杠杆式外汇交易

  第四类

  就证券提供意见

  第五类

  就期货合约提供意见

  第六类

  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

  第七类

  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

  第八类

  提供证券保证金融资

  第九类

  提供资产管理

  第十类

  提供信贷评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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