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5月3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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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印发实施《福建省“十四五”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
发布时间:2021-10-12 字号:T|T

  日前,福建省政府正式印发实施《福建省“十四五”金融发展专项规划》。福建证监局积极支持、参与了《专项规划》的起草编制工作。

  《专项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力争全省非金融企业平均每年实现直接融资额5000亿元以上,平均每年新增上市公司13家以上。《专项规划》针对“十四五”期间福建省金融业的发展重点,提出了“十大专项行动”,其中直接涉及资本市场发展的有“直接融资跨越发展专项行动”“海洋金融专项行动”“闽台金融合作专项行动”“金融风险防控专项行动”等专项行动。“直接融资跨越发展专项行动”具体包括了“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孵化行动”“上市公司质量提升行动”“企业发债融资规模提升行动”。

  《专项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推动证券期货业发展,增强证券公司综合实力,强化期货公司服务实体能力,提升私募投资基金投资效用,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作用,增强直接融资服务能力;聚焦创新驱动,扩大科技企业股权融资,重点推动省内符合条件的“硬科技”“三创四新”和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上市挂牌融资。鼓励和推动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知识产权证券化发展,拓宽科技成果资本化路径;聚焦产业升级,实施重点产业梯次培养,积极做好重点产业“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梯度培养一揽子金融服务。鼓励业绩优良、运作规范的上市公司通过开展股权再融资、发行债券等方式获取资金,支持企业通过产业并购、跨境并购实现转型升级。拓宽涉海企业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涉海企业申报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鼓励符合条件的涉海企业上市、发债融资;发展绿色金融,拓展绿色投融资渠道,支持绿色企业上市挂牌发展,引导绿色企业利用好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深化闽台金融合作,积极推动设立闽台合资证券、基金、期货和私募机构。加强直接融资服务,支持台资企业上市融资、再融资,争取更多台资企业列入我省年度重点上市后备名单。加快建设区域性股权市场“台资板”;提升金融风险治理能力,有序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持续稳妥开展上市公司大股东股权质押、公司债券违约、退市等风险的化解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加强交易场所整治,开展私募基金风险集中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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