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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科创板A、B、C类网下配售对象?
发布时间:2019-07-05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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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7月3日,华兴源创、睿创微纳、天准科技等三家首批科创板企业均公告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由于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均远超了100倍,三家企业均启动了将网下发行数量向网上发行数量调节的回拨机制,将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股票数量的10%由网下发行回拨至网上发行。

回拨机制启动后,三家企业网下发行数量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比例分别为70.18%、70.22%和60.31%。根据有关网下配售规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网下投资者分为A类投资者、B类投资者与C类投资者三类,根据三类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数量,确定了三类投资者的获配数量,得到了初步网下配售结果。综合三家企业网下投资者初步配售结果,A类、B类投资者获配近80%,C类投资者获配近20%。

A、B、C类网下配售对象

根据三家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在对网下投资者进行配售的过程中,遵循将网下投资者分成三类、分类配售的原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提供有效报价并参加网下申购的符合配售投资者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分为以下三类:

(1)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为A类投资者,其配售比例为RA;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为B类投资者,B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为RB;

(3)所有不属于A类、B类的网下投资者为C类投资者,C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为RC;

原则上按照各类配售对象的配售比例关系,RA≥RB≥RC。优先安排不低于回拨后网下发行数量的50%向A类投资者进行配售,不低于回拨后网下发行数量的70%向A类、B类投资者配售。在向A类、B类投资者则进行配售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向C类投资者进行配售,并确保A类、B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均不低于C类,即RA≥RB≥RC

引导长线投资积极意义

上交所科创板股票公开发行自律委员会在《促进科创板初期企业平稳发行行业倡导建议》中,提出安排不低于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70%优先向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6类中长线资金对象配售的倡议。

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6类中长线资金对象,在网下发行环节中,即为A类、B类投资者。科创板网下投资者中,除A类、B类投资者以外的群体,即为C类投资者,包含了证券公司资管产品、证券公司自营资金、符合科创板网下投资者条件的私募基金等其他投资者。

在科创板首批三家企业的网下发行环节中,根据三类投资者的有效申报数量确定A、B、C三类投资者获得配售的股份总数,其中A、B类投资者均获得了近80%的网下发行股票数量份额,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比例均高于50%。引导6类中长线机构投资者参与科创板网下配售,将充分发挥中长线资金作用,压实市场参与主体责任,有助于促进科创板开板初期企业平稳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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