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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公布20起违法案例继续保持高压态势
发布时间:2019-01-14 字号:T|T

2019-01-14 来源:证券时报

昨日,证监会公布了2018年证监稽查的20起违法典型案例,为资本市场各参与主体敲响了警钟。 

案例有以下五种类型: 

一是虚假陈述及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案件。涉及的行为包括:严重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欺诈发行、财务造假;实际控制人为掩盖资金占用指使上市公司违规披露;上市公司自揭多年来财务造假、信披违规事实;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合规性信息披露问题;报送虚假申请文件案等。 

在公布的7宗该类型案件中,金亚科技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是一起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的典型案件。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介绍,金亚科技通过虚构客户和业务、伪造合同等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骗取IPO核准。上市后,金亚科技虚增2014年利润约8049万元,虚增银行存款约2.18亿元,虚列预付工程款约3.1亿元。 

20183月,证监会依法对金亚科技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同年6月,证监会依法将相关人员涉嫌欺诈发行等犯罪问题移送公安机关。同年8月,证监会依法对立信所及相关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证监会表示,对上市公司来说,欺诈发行、财务造假严重违反信息披露制度,严重破坏市场诚信基础,始终是证监会监管执法的重中之重。部分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缺位、内控管理混乱,违法行为损害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必将受到法律严惩。证监会对严重侵害社会公众利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市场主体“零容忍”。上市公司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切实担负起应有的社会责任。 

本次公布中提及未勤勉尽责的中介机构有3家。一是银信评估未勤勉尽责案;二是在华泽钴镍案中,国信证券作为华泽钴镍20132014年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和恢复上市的保荐机构,在执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三是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华泽钴镍2013年、2014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了存在虚假记载的审计报告。 

证监会表示,各类中介机构应当恪守资本市场“看门人”职责,树牢合规意识,切实做到勤勉尽责。 

二是操纵市场类案件,涉及的市场操纵行为主要包括:利用杠杆资金短线操纵“次新股”,滥用信息优势内外勾结操纵市场;“黑嘴”借助自媒体荐股实施操纵市场等。 

北八道操纵市场案是一起筹集巨量资金、使用众多账户炒作“次新股”的典型案件。201725月,北八道及其实际控制人组织操盘团队,通过多个资金中介筹集数十亿资金,利用300多个证券账户,采用频繁对倒成交、盘中拉抬股价、快速封涨停等手法操纵多只次新股,合计获利9.5亿元。20184月,证监会依法对北八道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 

证监会还公布了两起实际控制人操纵本公司股价的案件:一是阜兴集团、李卫卫合谋操纵大连电瓷股票案;二是新三板挂牌公司众益传媒实际控制人操纵本公司股价案。以上案件的查处表明,部分上市公司与市场机构勾结,非法操纵信息披露内容和节奏,严重破坏市场定价功能,证监会对此始终予以严厉打击。 

三是内幕交易及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类案件。公布的4起案件中,涉案主体包括上市公司高管、银行从业者和基金从业者。查处为上市公司高管、银行、基金公司相关从业者及亲属敲响了警钟,相关人员必须树立合规守约意识,不得突破法律底线,证监会始终保持对内幕交易的监管高压态势,切勿逾越法律底线。 

四是欺诈发行公司债券类案件。五洋建设为了符合公司债券公开发行条件,将工程项目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对抵”后少计提坏账准备,骗取了债券发行核准并多次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该案件也是证监会对发行债券行为行政处罚的首起案件,案件的查处表明企业通过交易所债券市场融资必须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守法诚信是对市场主体的基本要求。 

五是编造传播证券期货虚假信息案件。案件查处表明新媒体不是法外之地,编造传播证券期货虚假信息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是法律严格禁止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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