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5月3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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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登记结算知识专栏
发布时间:2016-12-23 字号:T|T
                                                                     来源:上海证券报

随着新三板市场迅猛发展,相关市场投资者迫切需要了解新三板的市场知识。为满足市场需要,中国结算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逐步普及相关市场知识,敬请关注。 

相关业务指南下载路径:www.chinaclear.cn―法律规则―业务规则―登记与存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投资者业务指南”,或在“高级搜索”栏搜索“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投资者业务指南”。 

相关业务表格下载路径:www.chinaclear.cn―服务支持―业务资料―业务表格―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投资者业务申请表单”,或在“高级搜索”栏搜索“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投资者业务申请表单”。 

 

第一部分 证券查询业务知识问答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证券查询业务? 

答:1、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可办理其名下本公司登记证券持有、变更、冻结等情况的查询业务。资产托管人或资产管理人可以申请办理产品证券账户的证券持有、变更、冻结等情况的查询业务。 

2、持有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投资者死亡的,法定继承人可办理持有、变更、冻结等情况的查询业务。 

3、持有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主体资格丧失的,其清算组、破产管理人、出资人或承继人等可办理证券查询业务。 

 

二、授权委托书是否需要公证? 

答:1、个人投资者办理证券查询业务需本人亲自办理,如本人无法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办,授权委托书需公证。 

2、机构投资者办理证券查询业务需提供:(1)《证券查询申请表》(可现场填写);(2)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有效的授权委托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无需公证);(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第二部分 证券质押业务知识问答 

一、投资者办理证券质押登记、解除质押登记(含部分解除质押登记)的途径有哪些? 

答:投资者办理登记在其名下本公司登记证券的质押登记、解除质押登记(含部分解除质押登记)业务,投资者可就近通过具有证券质押登记业务代理资格的主办券商远程申请,也可以至本公司业务柜台申请办理。 

 

二、投资者办理证券质押登记、解除质押登记(含部分解除质押登记)的流程有哪些? 

答:(一)投资者通过本公司业务柜台办理业务流程 

1、申请人向本公司业务柜台提交申请材料,本公司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受理,并出具《业务受理回执》。 

2、申请人按照相关收费标准缴纳手续费并领取发票。 

3、本公司自受理申请并收到手续费3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4、质权人可以选择邮寄(到付)或于登记完成后凭《业务受理回执》临柜领取证券质押登记或解除质押通知等证明文件。 

(二)通过具有证券质押登记业务代理资格的主办券商办理业务流程 

1、申请人申请办理证券质押登记、解除质押登记业务,可到已取得证券质押登记业务代理资格的主办券商递交证券质押登记或解除质押登记材料。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及收费标准与直接到本公司业务柜台办理的要求相同。 

2、主办券商营业部审核材料无误后通过投资人登记业务电子平台提交申请,经主办券商总部复核通过后提交本公司审核。 

3、本公司在接到申请之日起,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并处理该笔业务。 

4、本公司审核通过并登记成功的,于登记生效日的下一交易日将电子证明反馈至主办券商,并将书面证明邮寄至申请人指定的邮寄地址。 

 

第三部分 证券非交易过户业务知识问答 

一、证券非交易过户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证券非交易过户业务包括在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证券的法人资格丧失、继承(含遗赠,下同)、离婚财产分割、向基金会捐赠、协议转让(含行政划拨,下同)等所涉证券过户等。 

 

二、证券非交易过户业务办理所需申请材料有哪些?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本公司针对证券非交易过户不同的业务类型收取相应的申请材料,请参考《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投资者业务指南》―“证券非交易过户业务”―“申请材料”中相应业务的具体要求。 

注意事项请参考《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投资者业务指南》―“证券非交易过户业务”―“四、注意事项”,以及《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投资者业务指南》―“其他事项”内容 

 

三、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答:办理证券非交易过户业务需要收取非交易过户手续费、证券交易印花税,相关收费标准查询路径:www.chinaclear.cn―法律规则―业务规则―其他―收费标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收费标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及退市公司收费标准。 

 

四、转让股份数量的信息披露要求是什么?应该在什么时点进行信息披露? 

答:如属于下列情形需要进行权益披露的,有关权益披露义务人需履行权益披露义务,提供权益披露公告: 

1、申请办理过户登记导致过入方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该挂牌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的。 

2、过户前申请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已达到该挂牌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的,申请办理过户登记导致申请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挂牌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即其拥有权益的股份每达到5%的整数倍时)的。投资者申请办理证券非交易过户时,若达到信息披露要求,则需确认申请材料无误后,先进行信息披露,再办理证券非交易过户。 

 

第四部分 做市证券划转业务知识问答 

一、办理做市证券划转需要准备哪些申请材料? 

答:做市证券划转业务是做市商因做市业务需要,向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申请将做市证券在其自营证券账户与做市专用证券账户之间的过户业务。做市商申请自营证券账户与做市专用证券账户之间的证券划转,需提交以下材料:《做市证券划转申请表》、做市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市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做市商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市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做市商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本公司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做市商如果想退出做市,库存余股应如何划转? 

答:做市证券划转包括两种业务情形:做市商加入做市,可以申请将自营证券账户内的做市证券划转至其做市专用证券账户;做市商退出做市,可以申请将其做市专用证券账户内的做市库存余股划转至其自营证券账户。 

因此,做市商退出做市与加入做市的办理方式、申请材料等一致,只是划转方向相反。做市商在准备申请材料时,需注意填写划出与划入账户。 

 

三、做市证券划转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答:做市商申请办理做市证券划转,需按《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做市业务指南》的相关规定提交材料。 

本公司收到业务申请后,对做市商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备且符合规定的,本公司在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核对划转信息后,办理做市证券划转。 

 

四、做市证券划转只能通过中国结算柜台办理吗? 

答:目前,做市证券划转业务通过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柜台办理。自20166月起,本公司将逐步推出做市划转线上办理方式。届时,做市商可通过投资人登记业务电子平台提交划转材料,实现远程办理做市证券划转业务。 

 

五、做市证券划转是如何收费的? 

答:做市证券划转业务手续费通过做市商在本公司开立的结算备付金账户扣收,按每笔10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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