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理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违纪人员的公告(2015第2号)
发布时间:2015-07-21 字号:T|T
为严肃考场纪律,维护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公平公正的环境,现对2015年第二次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预约式考试违纪人员处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依据《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取消18名违纪人员当场考试成绩,并给予禁考一至两年的处理,相关违纪情况记入我会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管理系统。
二、依据《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1名使用通讯电子设备严重违纪的从业人员给予注销执业证书,三年内不受理其执业证书申请的处理。
特此公告。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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