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两件报告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30 字号:T|T
中证协发[2014]233号
各证券公司:
为落实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精简备案报送事项,减轻行业负担,改进协会自律管理工作,协会对现有备案报送事项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经2014年12月10日协会第五届常务理事会第30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决定取消以下两件报告事项,涉及的相关自律规则具体条款,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相关规则另行修订。
取消的报告事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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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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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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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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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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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涉嫌违规证券交易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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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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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业协会《信息隔离墙指引》第3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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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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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发现假冒本公司网上证券服务非法活动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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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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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网上证券信息系统技术指引》第8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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