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5月31日 星期四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联系我们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文化建设 > 廉洁文化建设
注册制下福建辖区中介机构廉洁从业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2-11-07 字号:T|T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领域正风反腐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对注册制下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以下统称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证券发行上市相关业务活动的廉洁从业监管,持续净化资本市场生态,一体推进惩治金融腐败和防控金融风险,近日,证监会联合司法部、财政部共同发布《关于加强注册制下中介机构廉洁从业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建立健全立体化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是注册制改革顺利推进的重要保障。加强中介机构廉洁从业监管,既是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链条防范廉政风险的关键一环。《意见》旨在全面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明确规范要求和相关责任,着力解决注册制下的廉洁从业突出风险点,督促中介机构勤勉尽责,廉洁自律,引导形成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内生动力和常态化机制。

福建省证券期货业协会联合福建省律师协会、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共同发起《注册制下福建辖区中介机构廉洁从业倡议书》,倡议如下。

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的证券服务业务时应当: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要求,不断加强廉洁从业管理和风险防范,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公平竞争,自觉营造和维护风清气正的企业文化和行业文化,珍视行业声誉。

二、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和内部问责机制,杜绝过度激励和短期激励。

三、加强利益冲突审查,对从业人员及其配偶、利害关系人违规从事证券、基金和未上市股权投资的情形应建立健全回避制度并严格执行。

四、严格遵循证监会及交易所有关沟通交往的规定,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明确禁止实践中一些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五、严格禁止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不当入股行为,严格禁止突击入股、“影子股东”、违规代持等违法违规“造富”行为。

六、加强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管理,建立健全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完善信息隔离墙机制,坚决杜绝利用内幕信息和未公开信息从事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七、强化公平竞争意识,坚决杜绝以明显低于行业定价水平、利益输送、商业贿赂、不当承诺等不正当竞争方式招揽业务。

八、制定规范聘请第三方的制度,明确资质条件和遴选流程,禁止利用聘请第三方进行利益输送和商业贿赂。

同时,证券公司应发挥党建工作的引领作用,对从业人员加强廉洁培训和教育。建立健全廉洁从业管理领导机制、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投资银行业务“三道防线”等。定期开展廉洁从业情况内部检查,每年应当不少于一次。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执行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职业道德守则,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遵守独立性原则,保持职业怀疑,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严格执行签字会计师和关键审计合伙人定期轮换制度。坚持职业判断,守住诚信操守底线,筑牢法律法规红线,持续提升审计质量,有效发挥审计鉴证作用。

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保证制作、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防止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辖区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基金子公司等为投资银行业务提供专业服务的廉洁从业要求,参照本倡议书执行。


                    福建省证券期货业协会

                    福建省律师协会

                    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10月18日


】【收藏】【打印】【关闭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3 福建省证券期货业协会
技术支持:福建省证券期货业协会 备案号:闽ICP备16025363号-1
地址:福州市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10号楼华兴创业中心2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