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5月3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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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中院、福建证监局与中证法律服务中心举办诉调对接签约授牌仪式
发布时间:2021-05-12 字号:T|T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指示精神,迎接第三个“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完善福建辖区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5月12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州中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以下简称福建证监局)与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法律服务中心)共同举办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实施方案签署暨证券期货纠纷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聘任仪式

福建证监局党委书记、局长林林,福建证监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屈伟,福州中院院长赵彦邦中证法律服务中心董事长姜皓,中证法律服务中心纠纷受理部负责人张静,福建省证券期货业协会秘书长陈文杰30余人参加了签约授牌仪式。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赵彦邦主持会议。

签约授牌仪式上,福州中院赵彦邦副院长宣读了《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聘请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的决定》,与会领导为特邀调解组织授牌,向特邀调解员颁发证书福州中院与福建证监局选定中证法律服务中心作为特邀调解组织,聘请中证福建调解工作站6名调解员作为特邀调解员依托中证福建调解工作站开展调解工作。中证法律服务中心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我国唯一跨区域跨市场的全国性证券期货纠纷公益调解机构,与全国各地证监局、协会共建了35个调解工作站,具有完善的硬件设施和丰富的调解经验。

福州中院、福建证监局中证法律服务中心共同签署《关于开展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方案》。这是证券行业以三方联合发文的形式共同推进辖区诉调对接机制建设,标志着福建辖区投资者保护工作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随后,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代表发言,福州中院院长赵彦邦福建证监局局长林林致辞。

签约授牌仪式后,联合签署实施方案的三家单位有关人员及调解员召开座谈会。与会各方就如何更好地强化互联互通,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为开展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创造条件、搭建平台展开研讨。在完善诉调对接工作规范、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合作开展专业培训、完善示范判决及司法确认机制、强化损失核定合作等方面达成诸多共识。

当天下午,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站揭牌仪式在中证法律服务中心福建调解工作站举行。调解工作站作为此次三方签约对接落地单位,将具体负责今后福建辖区诉调对接工作。中证法律服务中心福建调解工作站在福建辖区积极开展证券期货纠纷调解工作,截至2021年5月,调解工作站共登记案件113件,受理100件,调解成功68件,投资者和解获赔金额近540万元。

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由中国证监会设立于2019年5月15日,本次签约授牌仪式时值第三个“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到来之际,是福建辖区2021年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生动体现。三年来,以新《证券法》的颁布施行为标志,投资者权利的保护与实现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最高法院和中国证监会在全国开展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工作,省法院也出台相应的实施意见。本次福州中院与福建证监局、中证法律服务中心签署的《关于开展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方案》就是对最高法院、中国证监会、省法院相关意见的落实和细化。本次签约授牌进一步完善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促进了证券期货纠纷的依法、公正、高效解决,畅通了投资者诉求表达和权利救济渠道,有力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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