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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棚改债)?
发布时间:2020-09-18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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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日,财政部发布数据显示,8月份地方债发行规模达11997亿元,占本年累计发行规模的24.2%,相较于7月份2722亿元的发行规模,增加了9275亿元。

8月新增地方债券9208亿元(新增一般债券2901亿元,新增专项债6307亿元),再融资债券2789亿元(一般债券1897亿元,专项债券892亿元)。从资金投向看,新增一般债券主要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其中投向棚改、老旧小区改造的资金最多,达到2059亿元,占比达到32.6%

棚户区改造是什么?

棚户区改造,是国家政府实施制定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旨在对于城镇中集中成片的危旧住房、进行改造升级,加强完善棚户区周边道路、广场、教育、商业等基础配套设施,既提升了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改善了民生,也带动了城市整体环境改善,促进当地就业,扩大内需,推动地区经济发展。

棚户区改造主要包括三项工作:第一项是棚户区拆迁,从现有居民手中将棚户区土地收回来。第二项是居民补偿安置,是指对拆迁居民进行一定的补偿,一种是将新建的房子(可能是拆迁原地,也有可能是在其他地方)补偿给拆迁居民,也就是安置房;另一种是将现金补偿给居民,也就是货币化安置。第三项工作是土地开发,是指完善回收土地的配套基础设施,通常由“三通一平”(通水、通路、通电、平整地面)或“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气、通热、通路、平整地面”。土地达到上述标准后再进行商业开发,例如建商场、建小区、建写字楼等。

什么是棚改债?

棚改债全称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一种。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含经省级政府批准自办债券发行的计划单列市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棚改债是地方政府为推进棚户区改造发行,以项目对应并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专项收入偿还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根据2018年4月3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的《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确定开始试点发行,是继土地储备、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之后第三个全国性的中国版“市政收益债”品种。

棚改债募集的资金由财政部门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并由本级棚改主管部门专项用于棚户区改造,《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债券资金严禁用于棚户区改造以外的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另外,发行棚改债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应当有稳定的预期偿债资金来源,对应的纳入政府性基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专项收入应当能够保障偿还债券本金和利息,实现项目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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