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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再贴现?
发布时间:2020-07-08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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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30日央行公布再贴现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降至2%,于7月1日起执行,这是央行十年来首次下调再贴现利率。此次利率有助于增强这一货币政策工具对商业银行的吸引力,加强货币政策的传导效果,引导银行资金向中小微企业精准投放,推进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实体经济恢复。

什么是再贴现?

再贴现是央行通过买进金融机构持有的未到期已贴现商业汇票,予以贴现向其提供资金支持的行为,是央行货币政策工具之一(商业汇票是购货单位购买销货单位的产品,不及时支付货款,而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前发的、在约定期限予以偿还的债务凭证)。再贴现的对象是在中国央行及其分支机构开立存款帐户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对非银行金融机构再贴现,须经中国央行总行批准。

央行通过适时调整再贴现总量及利率,明确再贴现票据选择,达到吞吐基础货币和实施金融宏观调控的目的。再贴现作为央行的重要货币政策工具,在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促进信贷结构调整、引导扩大中小企业融资、推动票据市场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再贴现的发展历史

1986年,针对当时经济运行中企业之间严重的货款拖欠问题,央行下发了《中国央行再贴现试行办法》,决定在北京、上海等十个城市对专业银行试办再贴现业务。这是自央行独立行使央行职能以来,首次进行的再贴现实践。

1994年,为解决一些重点行业的企业货款拖欠、资金周转困难和部分农副产品调销不畅的状况,中国央行对“五行业、四品种”(煤炭、电力、冶金、化工、铁道和棉花、生猪、食糖、烟叶)领域专门安排100亿元再贴现限额,推动上述领域商业汇票业务的发展。再贴现作为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为支持国家重点行业和农业生产开始发挥作用。

1995年,央行规范再贴现业务操作,开始把再贴现作为货币政策工具体系的组成部分,并注重通过再贴现传递货币政策信号。央行初步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再贴现操作体系,并根据金融宏观调控和结构调整的需要,不定期公布再贴现优先支持的行业、企业和产品目录。

1998年后,为适应金融宏观调控由直接调控转向间接调控,加强再贴现传导货币政策的效果、规范票据市场的发展,央行出台了一系列完善商业汇票和再贴现管理的政策:改革再贴现、贴现利率生成机制,使再贴现利率成为央行独立的基准利率;扩大再贴现的对象和范围,提出对资信情况良好的企业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可以办理再贴现。将再贴现最长期限由4个月延长至6个月。

2008年以来,央行不断完善再贴现管理:扩大再贴现的对象和机构范围,城乡信用社、存款类外资金融机构法人、存款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以及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均可申请再贴现;推广使用商业承兑汇票,促进商业信用票据化;通过票据选择明确再贴现支持的重点,对涉农票据、县域企业和金融机构及中小金融机构签发、承兑、持有的票据优先办理再贴现;明确再贴现可采取回购和买断两种方式,提高业务效率。

部分信息参考节选自:中国人民银行官网(http://www.pb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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