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5月3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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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期货业协会-证监会就《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19-07-29 字号:T|T

  为了规范证券经纪业务活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正常秩序,证监会起草了《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自726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历来高度重视证券经纪业务监管。证券公司综合治理以来,证监会陆续完成问题证券公司风险处置、证券账户规范、客户资金三方存管、营销人员规范、营业网点清理规范、外部接入系统规范等基础性工作,业务监管框架逐步建立。但该业务监管尚未有统一的部门规章,现有监管要求散见于证监会、证券交易场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行业协会的文件之中,效力层级较低,一些监管要求有所滞后,无法满足业务规范运作的需要。为解决上述问题,证监会研究起草了《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 

  本次征求意见的《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首次对证券经纪业务作出界定,明确委托关系本质,把握核心环节,为打击非法证券经纪业务提供明确规则依据。二是要求证券公司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从交易佣金收取、客户资产保护、对账单提供、转销户办理、投诉处理等具体事项上作出必要的制度保障。三是全面规范主要业务环节对营销、开户、交易、结算等作出了规定,明确了账户实名制、适当性管理、交易行为管理、异常交易监控具体规范。四是系统强化证券公司内部管控责任从隔离墙建立、人员管理、组织保障、合规稽核、信息系统、营业场所等方面提出了规范要求。五是强化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究在法律授权范围内明确了相应的行政监管与行政处罚措施,依法对公司及其责任人员的责任承担做出了具体规定 

  欢迎社会各界对《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提出宝贵意见,证监会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对《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作进一步修改并履行程序后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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