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5月31日 星期四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联系我们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投资者保护 > 投资知识
沪港通知识简介(二) 香港市场监管及投资者保障
发布时间:2014-09-09 字号:T|T

一、市场监管

香港证监会[3]是独立于政府架构外的法定机构,负责监管香港的证券和期货市场。在履行监管职责时,证监会秉持以投资者利益为先的理念,为投资者提供足够但非绝对的保障。基于“买者自负”的原则,香港的上市公司根据以披露为中心的制度接受监管。

二、信息披露

根据监管规定,售卖投资产品的中介人必须向投资者披露他们从产品发行商收取的任何利益,包括佣金回佣等现金收益,以及免费获取研究服务等非现金收益。此外,中介人须向投资者披露他们从有关交易赚取的销售利润,即他们在收到投资者的认购指令后,向发行人购入产品并将产品转售予投资者的利润。另外,中介人须表明在有关交易当中,他们是以当事人或是以代理人的身分行事,以及与产品发行商之间有没有任何联属关系。他们还要概括地说明为投资者提供费用及收费折扣的条款细则。

中介人必须在销售前或销售时以书面方式作出披露,但假如未能在交易完成前提供资料文件,他们应至少作出口头披露,并在交易完成后,在实际可行的情况下尽快以书面再次披露相关信息。

三、投资者分类规定

“投资者分类规定”于2011年9月4日开始生效,是证监会加强保障投资者的新措施之一,其中规定了中介人除了遵守已有的“认识你的客户”规定外,亦须评估客户对衍生工具的认识。若客户不熟悉衍生工具,但想投资某项衍生产品,根据该衍生产品是否在交易所买卖,中介人必须向客户解释该产品所涉及的风险,或向客户提供意见,告诉其是否适合作出该项投资。

四、赔偿基金

“投资者赔偿基金”将每名投资者就买卖证券及期货合约的赔偿上限定为15万港元。赔偿基金的保障范围现已扩大至更广泛的中介人类别,包括交易所参与者、非交易所参与者、银行及证券保证金融资人。

符合条件的中介人客户,如因中介人或其关联方就证券、期货合约或相关资产所犯的违责事件而蒙受损失,可向赔偿基金提出赔偿申索。设立赔偿基金的目的是要为散户投资者提供一定保障,而机构投资者没有资格提出索偿。“违责”所涵盖的范围包括无偿债能力、破产或清盘、违反信托、亏空、欺诈或不当行为。投资者赔偿公司会裁定是否曾发生违责事件,以及申索人是否有权获得赔偿基金的赔偿。

 

】【收藏】【打印】【关闭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3 福建省证券期货业协会
技术支持:福建省证券期货业协会 备案号:闽ICP备16025363号-1
地址:福州市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10号楼华兴创业中心2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