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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调整部分品种停板幅度、保证金、手续费
发布时间:2014-04-11 字号:T|T
    本报讯 大商所昨日发布通知,自4月14日(星期一)结算时起,焦煤、焦炭和铁矿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由4%调整为5%,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由5%调整为7%;鸡蛋品种涨跌停板幅度由4%调整为5%,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8%不变。对同时满足《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调整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合约,其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按照规定数值中较大值执行。
  另外,为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大商所决定自4月15日(星期二)起,减半收取豆粕和线型低密度聚乙烯当日同一合约先开仓后平仓交易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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